林丹出轨,金龙鱼躺枪冤不冤?

2016年12月23日第39期        作者:谢磊        2017-01-03       

打铁还需自身硬,明星代言是把双刃剑。

近日爆发的“林丹出轨门”将林丹推向风口浪尖,消息一出,林丹昔日好男人的形象瞬间一落千丈,在自身身价暴跌的同时,也将正在代言或者曾经代言的品牌推到了风口浪尖上,金龙鱼就是其中之一。


林丹出轨消息一爆料,关于金龙鱼涉嫌虚假宣传的消息铺天盖地而来。消息千篇一律,大致内容为林丹代言的品牌金龙鱼,作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食用油独家供应商,涉嫌违规在奥运会期间向运动员餐厅提供转基因产品。而金龙鱼方面不能自圆其说。

前后矛盾,漏洞百出

随着林丹出轨事件的不断发酵,各大媒体先后发表有关金龙鱼涉嫌虚假宣传的报道。对此,金龙鱼方面也做出相关回应。金龙鱼方面承认,金龙鱼作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食用油独家供应商,的确在奥运会期间向奥组委供应了转基因产品。但金龙鱼方面同时强调,“供应商合同并未对转基因或非转基因进行限定,根据与北京奥组委的合同,我们向奥组委供应了转基因和非转基因两种产品。”

然而,金龙鱼方面的这一回应,却与其在2008年的表态完全不同。媒体报道显示,在2008年取得“北京2008年奥运会食用油独家供应商”资质后,金龙鱼品牌举办了盛大的新闻发布会宣布该消息。时任益海嘉里粮油有限公司消费品事业部副总监、金龙鱼大品牌及奥运项目组相关负责人宋含聪当时曾公开表示,必须是非转基因产品且不含兴奋源,是作为奥运会食用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2014年9月,第一财经日报报道称:金龙鱼食用调和油由羽毛球世界冠军林丹、谢杏芳夫妇作广告代言,每一桶油的外包装上都印有二人的照片。云南同润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思龙表示,林丹夫妇作为国家级运动员,根据相关规定是不能食用转基因食品的,特别是在参赛期间禁止食用。但是二人作为产品代言人,明明不食用金龙鱼转基因食用油,却宣称该产品是他们“冠军家庭的选择”。“这涉嫌向消费者进行虚假宣传和推荐。”许思龙说。

而金龙鱼当时发表声明称:国家并没有禁止国家级运动员食用转基因产品的法规,北京奥运会及深圳大运会,金龙鱼分别作为独家食用油和粮油供应商进行了产品的供应,历次的国际大赛如奥运会、亚运会、大运会均未禁止使用转基因产品;同时,林丹家庭作为金龙鱼的代言家庭,家中也食用金龙鱼的粮油产品。因此,林丹夫妇代言的金龙鱼产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也不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而记者却发现,早在2008年3月在北京市召开的当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上,时任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邵建成曾强调,要警惕奥运期间存在有可能的转基因食物进入食品链的隐患。“奥运之前以及奥运期间市转基因办加大对重点地区(奥运食品基地)、重点企业(奥运食品

供应商)和重点产品(大米以及大米制品、玉米制品等食品)的抽样监督检查工作,同时涉及的相关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执法单位要全力配合做好市场抽样监督检查。全面落实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正确引导舆论。各研发单位也应做好自查工作,确保奥运期间不因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安全问题出现重大事件影响奥运。”

这显然与金龙鱼负责人的叙述背道而驰。

林丹确实食用过金龙鱼食用油

作为中国奥运会运动员代表,按照中国奥组委的承诺(公示),是不会让奥运会运动员吃转基因食品的,因此,林丹夫妇在家可能吃“金龙鱼1:1:1调和油”这种转基因食品,但是林丹是以奥运会运动员身份代言,这是在破坏中国奥组委的承诺。

2014年9月19日,仁川亚运会揭幕。此前,林丹接受记者采访。对于近来质疑林丹夫妇代言的新闻,林丹回应,代言金龙鱼广告是经过谨慎选择的,并不存在虚假宣传的问题,“我在代言产品之前会谨慎选择品牌,据我了解,金龙鱼是食用油行业的第一品牌,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2011年深圳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粮油独家供应商,我信赖我选择金龙鱼”。

据林丹透露:“我和家人一直都在使用金龙鱼的食用油,以前在福建的时候我妈妈就用金龙鱼1:1:1的调和油做菜,我搬到北京后,使用的食用油依然是金龙鱼调和油及益海嘉里其他粮油产品,其中也包括使用转基因原料制成的金龙鱼食用油。”

对于“运动员禁止使用转基因食品”的传闻,他回答,转基因食品和普通食品一样营养健康,并不是运动员的禁忌。国家体育总局及相关羽毛球运动管理机构从未要求运动员禁食转基因食品。

由此可见,林丹是食用过转基因原料制成的金龙鱼食用油的。随着林丹出轨事件不断升温,相关媒体了解发现,目前国家体育总局并没有明文规定运动员不得食用转基因食品。而对于此次金龙鱼卷入奥运食用油风波,国家体育总局,但并未获得相关答复。

同时金龙鱼方面也表示,目前金龙鱼和国家体育总局、各国字号运动员代表队均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合作关系。事情还会朝着什么方向发展我们不得而知,但有一点是值得肯定的,林丹出轨,不仅使自己身价暴跌,还在无形之中给自己代言的品牌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代言人危机如何化解

实际上,明星跟品牌合作商是“命运共同体”的关系,一旦明星产生负面影响,企业也会引火上身,很容易就会跟着倒霉。比如,此前文章出轨事件被媒体大量曝光之后,文章连续多日荣登头条,形象尽毁。和文章合作的宝莱佳家居品牌也因此遭到形象损失。此外,闹得沸沸扬扬的“兰蔻何韵诗”事件中,也让兰蔻损失惨重,并牵连其母公司欧莱雅集团损失185亿人民币。同样,林丹出轨,也给其代言的金龙鱼品牌带来了不可忽略的负面影响。

然而,在互联网信息飞速传播的时代,面对代言人危机品牌商们并不是无计可施。以刘翔为例,2008年刘翔退出北京奥运会后,作为刘翔最重要的赞助商,耐克当时以最快速度调整传播口径,以“爱比赛,爱拼上所有的尊严,爱挫折,爱运动,即使他伤了你的心”这一串修改后的传播语录,将刘翔伤退事件对自身品牌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甚至反而更加凸显了自身品牌的文化诉求。

另外,企业还可以通过提前审查来规避损失,品牌寻找代言人的时候,应该做好充分的线下情报调研和收集工作,在早期就对代言人形成深度认知和必要的风险预测。

其次,通过合同等法律的手段来制约代言人行为,防控代言人风险也十分必要,出事后也可以及时追偿止损。

最后,如果不想每天心惊肉跳,担心明星出事,各位企业老板也可以像霸道总裁陈欧一样自己上阵代言。亦或是像苹果一样,把产品质量做到极致,自己为自己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