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的数
对明星卖酒这件事儿,行内有以下几个观点,笔者实在不敢苟同,遂逐一说道说道。
观点一:明星效应对销量贡献有限
反问一句,贡献多少销量才算是可观?这本身就是一个伪问题,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如果要按照中国葡萄酒大佬的销售额,梦陇酒庄这点儿量的确不值一提,但要与声嘶力竭地开发代理商的小贸易公司相比,梦陇酒庄却是个认真学习的好榜样。之所以有“明星效应对销量贡献有限”这一派观点,一半是因为立足点错位,另一半则是出于嫉妒心理。
虽然在中国被划在了轻工业的范畴,但严格来看,葡萄酒仍属于看天吃饭的农产品,产量与质量均有不稳定性。在销量这一问题上,我们不能按照工业品的思维来理解葡萄酒,尤其是产量有限、个性明显的进口酒庄酒。一款葡萄酒市场成功与否,也不能简单地看市场占有率这一标准,而是看其被消费者接受的程度,在“千酒千味”的现实与“萝卜白菜各有所爱”的消费需求对应关系中,“卖得快”比“卖得多”更能说明问题,“口碑”远比“广告”更有意义。
观点二:再怎么折腾也成不了品牌
这一派观点,足以让人联想到那些二流大学里虽然没做过一天生意,却又不妨碍他们摇头晃脑讲授市场营销学的专家们。
我为什么要做品牌?品牌理论永远都正确,可销售方式有种种,又岂独赖“品牌”这一条?互联网出现以后,信息传播与交易行为有了根本性的改变,口碑与娱乐,越来越成为与品牌等量齐观的动销因素,继续在造品牌的红海中厮杀,不是明智之举。
谁说我不是品牌?品牌是消费者表达价值主张及独特个性的符号语言,与价格高低无关,与知名度亦无关。我能将喜欢我的人通过一瓶葡萄酒连接起来,我们既可以在地球的不同角落里细品同一款美酒,也可以参加由我组织的真人活动,这足以证明我们是有着共同属性的一群人。奔驰车主从来都看不惯哈雷迷们,即便难登大雅之堂,但哈雷依旧我行我素地存在着,你能说哈雷不是品牌吗?
观点三:仅凭电商渠道,不能支撑葡萄酒销售
“葡萄酒是一个消费体验感很强的产品,普通电商只是做了产品销售,做不到产品服务。”对此种散发醋意的言论,不由让人再反问一句,传统零售商在卖酒时又为客户做了哪些服务?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的“商超促销”?还是酒店里饱受诟病的“终端拦截”?线下销售不也是收钱作罢,难道还做过逼格很高的售后回访吗?既然电商渠道可以达成阶段销售目标,又何必非得在传统渠道上大费周折?
辩证法就是和稀泥,市场上也总有人喜欢和稀泥。对传统渠道与电商渠道的关系,这一派中有一部分看似温和地这样表达观点——“电商渠道和传统渠道必须有机结合,才能发挥最大价值。”其实这压根儿也是一句废话。有了传统渠道的补充就能升天?Yao Ming葡萄酒倒是两条腿走路,不但有电商,更借助了传统渠道中的大玩家,但结果又怎么样?Yao Ming,还是要命?你懂的。
能不能支撑销售,最终还要看电销在总量中的占比,真实的数据或许只有赵薇、刘嘉玲葡萄酒的运营团队清楚,任何外界的批判与赞扬都没有实际的意义,在争论中有个事实却是:天猫平台上,CARINA LAU葡萄酒仍然销售着,Chateau Monlot仍然销售着……
我们继续评价争论吧,他们在偷笑。
据或许只有这些明星的葡萄酒运营团队清楚,任何外界的批判与赞扬都没有实际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