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合伙人”制度就好比“炙火上的炭”,虽然很红火,但是也很烫手。一方面,在互联网时代,社会迸发出巨大的商业机会,再加上中国产业结构正在升级,人才的供给却远远跟不上需求,用股权锁定优秀人才开始逐渐盛行起来;另一方面,企业老板又将事情想得过于简单了,似乎只要引入合伙人制度,就能让企业摆脱互联网时代的焦虑,就能规避核心人才流失的问题,在实际执行中,把合伙人制度简单化了。比如,常常有企业老板找我帮忙物色人才,说请高手过来,不能给很高的年薪,但是这块新业务可以给他股权、做合伙人。不过最终,以为“给股权”就能有化腐朽为神奇功效的老板大都会失望并受到伤害。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景?我们先看看优秀公司的成长逻辑:
第一阶段,创始人机缘巧合和精心设计地创业,一开始并没有清晰的战略规划,而是为了生存随时变化业务的形态和员工组织方式,杀出来的一批幸存者开始有了一定规模,在此过程中,身边一批并肩作战的兄弟也逐渐成长起来,彼此间形成了信任。
第二阶段,到了一定规模化的阶段,公司过往随机式的决策风险就大了,公司开始思考战略,要明确战略定位、战略目标、战略路径和战略节奏,各个职能体系要制定符合公司事业战略下的职能战略,同时要树立组织人格,明确公司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这些属于企业文化范畴的内容,往往又无形中左右着公司的战略成败。一个优秀的人,在一家公司能够发挥巨大的价值,在另外一家公司往往变得平庸,企业文化会成为一个人优秀和平庸的分水岭。市场竞争是复杂的,商业的未来不是基于事实,而是基于逻辑展开,所以企业远征过程中,需要一定的思想和文化指引,来识别是与非、陷阱和机会。
现在很多企业老板口中“给他一个平台,给他股份成为合伙人”。但是,如果没有企业文化契合度的扫描与适配,没有战略系统的梳理和导向,盲目抓壮丁式地用所谓的股权低成本地整合人才,面对不确定的市场环境二次创业,让优秀人才和自己一道承担风险,这样做无疑是加速失败的做法。
我们再回过头来看,为什么稻盛和夫的京瓷公司就能保持活跃度?我们认为,“阿米巴模式”功不可没。而他这种将大公司化小的内部合伙模式,是建立在两个基石上的——一是“敬天爱人”的企业文化,这种企业文化最大化地让不同事业部之间都秉持成人达己的理念,相互协同非常融洽;二是一套成熟的财务算法,让价值链中不同环节的价值评估客观、公正。在这两个前提下,内部流程的精密、科学地界定非常重要,让每个事业部都认识到自己的价值在“下一道工序”上,即下一道工序为他们买单,是他们的客户。
由此,合伙人不仅仅是一种利益上的分配制度,更是需要在组织分工、价值评判、作业流程等方面一系列的配套工作方可完成;反之,没有文化配套、战略配套、财务配套、流程配套,仅仅是一个低成本整合人才的噱头,这样的合伙模式非失败不可。
换句话来说,在大量机会涌现与人才短缺并存的商业乱世,不通过股权进行人才的整合,在愈加开放的商业环境下,优秀人才又很难留住。但是,不能就此将合伙人模式简单化为一种承包、空手套白狼的人才整合办法,合伙制的顺利实施需要一套科学的系统与之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