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假白象侵权被诉, 法院判决赔偿10万元

2016年5月16日 第15期        作者: 周新谟        2016-12-23       

白象食品集团是中国方便面行业的领军品牌,同时也是中国食品行业发展三十年以来飞速变革的五大方便面品牌企业之一。白象“大骨面”曾经以其独特的品质个性和创新的营销模式在中国食品行业创造了一个神话,至今白象大骨面还在中国不少市场上畅销不衰。2006年,“白象”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2012年,白象食品集团为实现1000亿的市场战略目标,决定进军饮料行业,在竞相追逐的中国饮料行业中崭露头角,白象“大力神”和白象“山核桃磨坊”等产品在国内多个市场发展势头强劲。

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必不可少会出现一些投机取巧、模仿和侵权行为。就在今年春季糖酒会刚刚结束不久,白象饮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向《新食品》杂志反映说,近期他们发现市场上有企业公然以“白象食品集团”和“白象食品”的名义进行销售和推广,并且在国内一些区域展会上大肆推销他们的侵权产品,对白象食品集团造成了伤害。

侵权行为并非偶然

针对白象饮品有限公司的投诉,记者采访了白象饮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刘艺。他说,最近发现的个别企业对白象品牌的侵权行为并非偶然,早在2012年,白象食品集团就发现有企业用“白象”的商标注册“宁陵白象食品有限公司”,而且生产的鲜果乳、大红枣、花生牛奶等乳味饮料和核桃牛奶复合蛋白饮品上使用了“白象”商标并使用了注册标记。

对此,白象食品集团在2012年10月向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投诉,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品牌。

河南省工商局当即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函,请求核实白象的投诉材料。

2013年1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对此进行了批复,认定宁陵白象食品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侵权。

河南省工商局商标监管处当即责成有关部门对此进行查处。

在执法部门的干预下,侵权方宁陵白象食品有限公司与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2013年4月达成协议,承诺从2014年2月1日起不再以“白象”为商标进行生产、销售和对外宣传。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宁陵白象自2014年2月1日起,除宁陵白象核准注册的29类商标核准的商品,不得生产销售以“白象”作为商标或产品名称的饮料产品。

2、宁陵白象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应立即开始办理名称变更事宜,宁陵白象拟变更名称中不得使用与白象食品股份“白象”驰名商标相近似或容易引起混淆的字号。

3、宁陵白象最迟于2013年7月31日前名称变更完毕,2014年2月1日起,“宁陵白象食品有限公司”名称全部停止使用,启用新公司名称。

4、宁陵白象2014年2月1日起,不得再以“白象食品”名义对外进行宣称。以不使第三方误认宁陵白象与白象食品股份或“白象食品”、“白象食品集团”有任何联系为基本原则。

5、在宁陵白象履行完毕第一至第四条的前提下,白象食品股份许可宁陵白象在2014年1月31日前消化原有使用“白象”商标的产品包装。

但事实并没有想象的那样美好。2014年8月,白象饮品有限公司在郑州一个展会上发现该企业仍然以“白象食品”的名义并使用“白象”商标在销售产品。

白象饮品有限公司当即向郑州市工商局进行投诉,工商局执法人员当场查处并封存了该企业的侵权产品,并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针对侵权企业的违约行为和不诚信的做法,白象饮品有限公司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15年7月31日对本案进行二审判决(此判决为终审判决),认为宁陵白象食品有限公司属于违约和侵权行为,并责令立即停止侵权并办理企业名称变更事宜,同时向白象食品集团支付违约金10万元。

维权的决心不会改变

刘艺告诉记者,“白象”驰名商标来之不易,是白象食品集团全体员工几十年用心血和汗水换来的,也是全国广大消费者关心和支持的结果。白象“大力神”和白象“山核桃磨坊”目前良好的发展势头说明了广大消费者对“白象”品牌的高度认同和喜爱。白象食品集团决不允许任何不法分子伤害“白象”品牌,将同不法行为斗争到底。

他表示,任何一个企业,都应该树立自己的品牌意识,认真做好产品。不要有投机心理,不要去跟风,不要去打别人的擦边球,更不能干仿冒和侵权的事,那样是十足的短期行为,伤害别人同时对自己也不好,一旦诉诸法律将是得不偿失。做为企业决策者,应该把眼光放远,更要有法制观念,脚踏实地做品牌,打造自己的百年老字号,只有这样,企业的路才会走得更远。

目标1000亿,白象要把市场蛋糕做得更大

刘艺总经理说,白象食品集团掌门人姚忠良为公司规划的发展目标是1000亿。多年来,白象方便面已经在中国食品行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广大消费者当中有了很好的口碑。为了实现千亿目标,仅靠方便面是不行的,所以又进军饮料行业。白象饮品的目标是100亿。白象食品不仅要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好吃的面,还要提供更健康、好喝的饮品。

白象“大力神”维生素功能型饮品和白象“山核桃磨坊”植物蛋白饮品应运而生。这两款主打饮品以其独特的风格、特点和创新的营销模式受到市场普遍认可,各地销售非常火爆。

刘总说,白象食品集团始终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每一款产品都让消费者感到健康、美味、实惠。譬如白象“大力神”维生素功能型饮品,市场上多是330毫升罐装产品,打开后必须一次喝完,否则容易洒。白象“大力神”就设计成PET瓶装饮品,一是方便,一次喝不完,可以旋上盖子,稍候再喝。二是实惠,600毫升售价5元,还有“一元换购”中奖机会。

此外,白象针对经销商还推出了大力度的支持,在全国11家饮用水生产厂周围200公里内,经销商前两次发货2600件,另外赠送2600包白象饮用水。这样的促销政策和力度,在国内同行业实不多见。

刘总说,白象食品集团在加快发展的同时,也在加强品牌维护,加大对仿冒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让消费者买到实实在在的白象产品。